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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
我死在女儿二十二岁这年。
从医院的天台跳下去的时候,我脑子里想的,是她刚刚在医生办公室里,哭着说要把肾给我的模样。
我这一生,就像个笑话。
从记事起,我就寄人篱下的活着。
母亲为了生活,带着我和弟弟改嫁给一个大她三十岁的老汉,从此我们便成了他家不花钱的佣人。
我学习又不好,早早就被送进了纺纱厂做工。
白天做工,晚上帮母亲伺候继父一家子。
为了早日逃离那个令人窒息的家,我嫁给了林志国。
他家里穷,兄弟多,同样是爹不疼娘不爱,在家里最没地位的那个。我以为,两个同样在泥潭里挣扎的人,能相互搀扶着走出去。
婚后头几年,他确实给了我一丝虚幻的暖意。
他会带我去捉蛐蛐,回家的路上摘朵小花,会在我累瘫在床时,给我端来一碗热水。我自以为甜蜜,以为这就是苦尽甘来的前兆。
可这丝暖意,在婆婆的刻薄和刁难下,很快就熄灭了。
我的第一个孩子,就是在给回娘家作威作福的大姑姐推了一把给流掉的。
那滩血染红了院子里的土地,也染红了我的天。
林志国从外面回来,只看了一眼,便沉默地走开了。他没安慰我,更没为我出头,只是从那天起,他变得更加沉默,也更加拼命地赚钱。
我以为,他是为了我们的未来。
直到我生下孩子。当产婆抱出孩子,说是个女孩时,我清楚地看到了林志国眼中瞬间熄灭的光,和他毫不掩饰的失望与嫌恶。
从那天起,他回家的次数越来越少。
女儿上小学时,他开了沙场,发了家。可富裕的日子还没捂热,他就把另一个女人领回了家。
我疯了一样地跟他闹,换来的,却是他一刀砍在我的手臂上。
我在医院躺了一个月,他没来看过我一次,连女儿也不许来。出院那天,我听邻居说,他带着那个女人,和我日思夜想的女儿,去了海边。
我连海是什么样都没见过。
心,在那一刻就死了。
离婚时,因为我没有工作,女儿被判给了他。我净身出户,连回娘家的脸都没有,只能揣着几十块钱,登上了南下的绿皮火车。
我在南方的小作坊里讨饭吃,日夜思念我的女儿。
等我终于攒够了钱,回到家乡,女儿已经上了高二。我租了间小房子,把她接回身边。那是我这辈子最幸福的时光,虽然我依旧要做几份工,累得像条狗,可我每天都能看到我的女儿。
她那么争气,考上了名牌大学,拿到了大公司的聘用书。我以为,我这辈子的苦,终于吃完了。
可命运,却跟我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。
我病了,尿毒症。
当我从门缝里看到女儿跪在地上,求医生用她的肾来救我时,我前半生所受的所有苦难、凌辱、委屈,都抵不过那一刻的心碎。
我这一生,是母亲的拖累,是婆家的牛马,是丈夫的出气筒。
我绝不能,再成为我女儿的催命符。
我爬上医院的天台,风很大,吹得我几乎站不稳。看着楼下车水马龙,我想,我这辈子唯一做对的事,就是生下了她。
所以,我必须去死。
宝贝,妈妈去给你扫平前路所有的障碍了,这辈子,你一定要幸福。
我张开双臂,像一只终于挣脱了所有枷锁的鸟,纵身跃下。
第二章
“刘丹,刘丹!”
尖锐的呼喊像一根针,猛地刺破了我坠落的混沌。
我一个激灵,睁开了眼。
刺鼻的机油味,震耳欲聋的机器轰鸣声,还有指尖传来的,被粗糙棉线磨砺出的熟悉痛感……这不是医院,更不是冰冷的地狱。
我茫然地抬起头,看到一张因不耐烦而显得有些扭曲的脸。是我们纺织厂的车间工头,外号“黑脸张”。
“发什么呆!魂丢了?”他没好气地嚷嚷,“外面有人找!说是你对象,快去快去!别耽误大家伙儿的进度!”
对象?
我脑子一片空白,身体却已经下意识地站了起来,麻木地跟着记忆中的路线往外走。阳光透过布满灰尘的玻璃窗,在飞舞的棉絮中投下一道道光柱,一切都显得那么不真实。
我不是从医院天台跳下去了吗?那撕裂骨肉的剧痛,那迎面而来的风,都还那么清晰。
直到我走出车间大门,被正午刺眼的阳光晃得眯起了眼,一个瘦高的身影才慢慢在我模糊的视野中清晰起来。
他穿着一件崭新的白衬衫,虽然不太合身,却洗得发白。头发用自来水抹得油光锃亮,几根不听话的碎发倔强地翘着。脚上那双解放鞋,鞋面刷得干干净净。他局促地站在那里,手里紧紧攥着一个油纸包,看到我出来,脸上立刻漾开一个带着几分讨好和羞涩的笑。
是林志国。
是二十岁的林志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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